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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审议聚焦社区建设工作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6-28 | 浏览:3202 ]

城市社区作为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群众工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用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促进社区建设及社区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好社区在社会管理、居民自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职能作用,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社区建设及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围绕社区工作三大职责及我区社区工作实际,紧扣报告提问题,突出重点查不足,结合实际找差距,深入探讨、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完善设施、创新服务、民主管理、激发活力”的思路,以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为目标,以社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高效服务群众为标准,不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管理服务作用日益凸显,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同时也结合我区实际,指出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型社区建设不规范、不达标,个别社区条件较差;人员队伍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归口多,待遇差距大,统一管理有难度;社区工作任务繁杂,行政性事务过多,居民自治和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通过面对面现场问答,点对点讨论审议,条对条建言问效,突出了主任专题会议“一事一议,求深、求透、求实”的特点,为全区社区建设及社区工作开展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一是要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之间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努力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应过度分配给社区;依法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委托给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按照“责任主体唯一”的管理原则,做到职责、人员、经费和管理到位。二是要加大投入保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与社区卫生、文体、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着力解决现有社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型社区办公用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加大对社区工作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和改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队伍,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促进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服务职能。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要求,积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便民利民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机制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力度。同时,要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调动和发挥好社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要结合当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登记服务制度,发挥好志愿者服务队伍在社区工作各个领域的应有作用,推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