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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严三实”为标尺 扎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7-01 | 浏览:9126 ]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唐恩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一重要论述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从政用权的警示箴言、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标尺。作为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时刻牢记这一要求,以此为引领和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履行职责中,从“严”要求,真抓“实”干,努力行使好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不断推动新时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严于修身,时刻向中央基准看齐

保证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实现其领导的重要组织载体,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时刻向中央基准看齐,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保证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时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无论是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一要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坚决执行区委的决策和意见,全面领会区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使区委的主张成为全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切实做到与区委同频共振,在思想上同心、在政治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二要全力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做到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任免,都通过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使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从而在制度上、法律上、行动上保证区委决策的贯彻实施和干部任用意图的实现。三要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区委的中心工作。从人大的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出发,紧紧围绕“向大局聚焦,为中心聚力,谋百姓福祉”的总目标,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全区中心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动融入,合力推进;每年集中力量抓几件群众普遍关注、党委高度重视、能够发挥人大优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大事,更好地体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二、严于用权,时刻为民谋利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三项职权: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这既是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任务,也是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参与全区经济建设的主要渠道。对此,我们要慎用“权”,用好“权”,在行“权”履职过程中,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时刻坚持“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的理念,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意见作为第一方向,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一要积极“发声”,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2015年,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规定:各级政府在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关注,主动出击,依法对涉及区域发展根本的、长远的、全局的重大事项积极作出决议、决定,反映群众共同意愿,体现人民群众的心声,保障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二要敢于“叫真”,用好监督权。县(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碰硬,敢于叫真,拨云见日,探究真相,紧紧围绕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议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问效等方式开展监督,必要时可采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刚性手段,进一步寻求妙方良策,敦促问题解决,使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做到人大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三要严把“关口”,用好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把好干部任命关口,为区域经济发展“选才点将”。改进和完善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供职表态等制度,组织实施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仪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干部。注重任后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行风评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被任命干部履职情况,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届任期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从而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权由民授”的意识,促使其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新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改革力度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人大的工作职能也不断改变。县(区)级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主动的作风来适应新常态,激发新活力,从严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四个“表率”,树立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权威。一要当善于学习的表率。要紧跟形势加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碰到困难善思考,遇到矛盾不回避,真正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以学促进,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工作能力,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二要当求真务实的表率。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形成“讲实话、干实事、重实效”的良好风气,不坐而论道,坐镇指挥,要扑下身子,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深入到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落实,听民声问民情,纳忠言汇民智,惠民生促发展;积极探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新途径、新机制,为代表更好更多地了解政情、反映社情、建言献策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力。三要当创新进取的表率。“不日新者必日退”。人大工作要不断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式,寻找新载体,创造新经验,使人大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在工作中,不仅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也要创新监督机制,在监督的深度和力度上求突破,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加强代表建议意见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严格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确保监督有序有效开展,努力形成党委重视、人大主动监督、政府落实、部门配合的良好局面。四要当遵章守纪的表率。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权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规定,切实将人大的权力置于阳光透明的氛围当中,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要严格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时刻检查和清理思想上的“锈斑”,拧紧精神上的“螺丝”,始终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敬畏历史、敬畏人民,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公用权、依法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