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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9-30 | 浏览:4854 ]

9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相关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副主任常宝来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幸福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会议分别作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掌伟、马新广、韩明芳、马天利、张平辞去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陈军辞去金台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张俊昆辞去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免去了郭掌伟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局长职务。

会议先后决定任命袁军平、田存录、严佳鑫、刘梅四名同志为金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敦世为金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周喜玲为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任命田存录为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局长,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分别向宪法宣誓就职。


唐恩岐在讲话中指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和代表的充分肯定。唐恩岐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认识,不断提升群众对幸福院的认知度,增强自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积极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确保幸福院正常运转;要加大职能部门督查问责力度,充分发挥幸福院作用,真正把幸福院建成农村尊老敬老宣传中心、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康复保健中心,让群众入院不离村,享乐家门口。常宝来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意见建议要在“提”和“办”上下功夫,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树立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用权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要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准确把握代表提出建议的背景,了解代表期望解决的问题,科学准确交办,不断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调查研究,真正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唐恩岐现场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他要求,新任命的六位同志要珍惜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干实事、办好事;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养成在法治和监督下工作生活的平常心态;要廉洁从政,强化自我约束意识,防微杜渐,拒腐防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从政,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芳兰、王胜利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科岐列席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区政协副主席陈宝庆应邀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