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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的决定

—— (2023年10月10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10-17 | 浏览:1769 ]


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卫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金台区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金台区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批准《金台区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下达相关资金,切实加强资金全程监管,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

本决定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