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磊辞去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