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宝东等辞去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 (2025年1月24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5-01-24 | 浏览:3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宝东、晁群、马君怀、李辉、杨永社、李栋、李照平、赵冰冰、马周平辞去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