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下半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的决定
—— (2024年11月20日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4-11-25 | 浏览:162 ]
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卫国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金台区2024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及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和下半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了《金台区2024年下半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金台区2024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及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和下半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批准《金台区2024年下半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预算执行约束,依法依规挖潜增收,狠抓项目招商培植优质税源,加大争资力度壮大财力基础,深化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要强化政府债务管控,严格执行地方债务限额管理,按照批准项目安排使用债券资金,细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举措,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将新增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新增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决定报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