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宝鸡市金台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宝鸡市金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7日召开,会期四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