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金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江伟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