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3-10-11 | 浏览:7357 ]
10月10日,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毛秋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红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综合)和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2022年度一般债券资金项目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相关事项,免去了南艳萍区人大常委会中山东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王文莉区人大常委会西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彭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王玉良为区商务局局长;任命杨明霞为区人大常委会西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子瑾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杨红菊、丁学军等65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赵玲丽、区法院副院长宫建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加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三名同志履职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宝平、柏立新、张宝来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利就相关议题作表态发言。区政协副主席王博、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清,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相关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