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为常委会在职权范围内监督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工作提供服务;
2、围绕常委会审议、讨论有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3、开展司法监督方面的理论和工作研究;
4、承担常委会与司法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审议意见的督办;
5、配合上级人大做好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6、承办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